浙东运河文化园(浙东运河博物馆)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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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浙东运河文化园(浙东运河博物馆)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浙东运河文化园(浙东运河博物馆)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东浦街道云集路1388号

建设单位:绍兴市城中村改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2月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571-88975805

附件:浙东运河文化园(浙东运河博物馆)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创建时间:2023-11-10 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