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霖生物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康霖生物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康霖生物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康霖生物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地点:杭州东部医药港小镇生物医药加速器(和达药谷)4号楼301
建设单位:康霖生物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2月1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571-88975805
2023-11-21 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