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连天美医疗美容医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义乌连天美医疗美容医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义乌连天美医疗美容医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地点:浙江省义乌市
建设单位:义乌市连天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表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1日-2021年11月0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571-88975805
2021-10-11 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