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鑫海爱多汽车雨刷制造有限公司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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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鑫海爱多汽车雨刷制造有限公司

橡胶车间技改提升项目

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橡胶车间技改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镇海区骆驼街道汇沁路19

建设内容:宁波鑫海爱多汽车雨刷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57日,现位于镇海区骆驼慈海南路2020号,主营产品汽车雨刮器,年产量已达2500万套。现拟购置镇海区骆驼街道汇沁路19号工业土地,共计占地面积20968.0m2,建造新厂房,计容总建筑面积约8000m2,将现注塑车间搬迁至新地块、将现橡胶车间于新地块进行提升改造。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实地踏勘,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详见下表

敏感点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东经

北纬

①龚家村

121.572332

29.957382

居住点

人群

40

②王家村

121.574538

29.958380

居住点

人群

东北

225

③后新屋村

121.570343

29.951256

居住点

人群

西南

403

④方家堰村

121.568653

29.956513

居住点

人群

西

255

⑤路头村

121.572902

29.965794

居住点

人群

975

⑥团桥村卫生室

121.579436

29.962759

卫生室

人群

东北

856

⑦世茂中南

121.580444

29.957887

居住点

人群

711

⑧杜家村

121.581281

29.952479

居住点

人群

东南偏东

793

⑨宁波市精神病院

121.568406

29.950827

医院

人群

西南

651

⑩童家村

121.567334

29.952697

居住点

人群

西南

525

11后张村

121.564533

29.945291

居住点

人群

西南

1302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本环评采用AERSCREEN估算模型进行评价等级判定,由估算结果可知,项目主要污染源下风向最大质量浓度为二硫化碳2.97E-03mg/m3,占标率为7.43%,判定评价等级为二级。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影响较小,可以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因此本环评认为正常情况下,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内。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约1040m3/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宁波北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由宁波北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后海塘北面海域。

3、噪声:项目从车间降噪设计、设备合理布局、设备隔声降噪、强化生产管理、厂界隔声设计等方面加强噪声防治,投产后各厂界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的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固废处置环境影响分析结果表明,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符合国家技术政策要求,终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因此总体上拟建项目废物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地下水:由于项目不以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后,项目的建设对周围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炼胶车间内设置独立封闭的炭黑拆包间,并设置集气罩,炭黑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经2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炼胶废气与平板硫化废气合并处理,废气收集后首先经过一道旋流板湿法除尘,用水吸收部分颗粒物,然后再经过一道油烟净化工艺,最后经活性炭吸附后高空排放;注塑废气经收集治理后高空排放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宁波北区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由宁波北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后海塘北面海域。

3、噪声:项目建成后,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噪声污染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厂界各点噪声均能达到厂界噪声标准。

4、固废:企业一般固废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理,基本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各固废在外运处置前,须在厂内安全暂存,确保固废不产生二次污染。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宁波鑫海爱多汽车雨刷制造有限公司橡胶车间技改提升项目位于镇海区骆驼街道汇沁路19。项目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同时,项目建设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企业应加强环境质量管理,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能使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安全处置,则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能基本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https://c1448356073yma.scd.wezhan.cn/filedownload/199104

2、纸质报告书查阅方式:请与环评报告编制单位(浙江环龙环境保护有限公司)联系,具体见下面联系方式。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主要事项;

现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区域的公众和有关单位征求如下事项: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目前本地区环境质量的满意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对本项目的总体看法和态度等。

八、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来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主管部门反映对项目的意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十、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示时间:202049日-422日(十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

宁波鑫海爱多汽车雨刷制造有限公司

浙江环龙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许可科

单位地址

镇海区骆驼慈海南路2020

鄞州区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610

镇海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镇海区金华南路57号)

联系人

江总

王工

行政审批科

电话

0574-86572607

0574-81856895

0574- 86294117

公告发布单位:宁波鑫海爱多汽车雨刷制造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049

创建时间:2020-04-09 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