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驭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杭钱塘工出【2021】15号驭远生物项目 非重大变动情况说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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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驭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杭钱塘工出【202115号驭远生物项目》于2021831日取得了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杭环钱环评批〔202137号)。该项目中的年产500kg医药级透明质酸钠原料为发酵法生产工艺。为了丰富产品种类,提高医药级透明质酸钠原料的生产技术水平,满足不同的市场需求,企业拟对医药级透明质酸钠的生产工艺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的内容仅针对医药级透明质酸钠原料的生产,即将原环评项目中的100批次(500kg/年)发酵法生产医药级透明质酸钠原料改为80批次(400kg/年)发酵法生产医药级透明质酸钠原料和20批次(100kg/年)提取法生产医药级透明质酸钠原料。其余产品均不发生变化。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重大变动执行时段的复函》(环评函[2022]91号),本项目未完成竣工验收,发生调整不属于改建、扩建,现阶段为重大变动判定范畴。

    本项目所涉发生变化后,未产生《制药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2018]6)、《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定义的重大变动情形,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无需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或备案。应环保要求,作出非重大变动情况说明后,在三同时验收或排污许可证变更(延续)时予以认可。浙江驭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在对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及主要污染情况、原辅材料变更情况、污染防治措施等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了非重大变动情况说明并通过专家评审,作为企业日常营运过程环境保护管理的技术文件。

    公示内容:1.浙江驭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杭钱塘工出【202115号驭远生物项目非重大变动情况说明

             2.专家评审意见

    公示时间:20231214-20231225日(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杨昌盛

    联系电话:13816708849

创建时间:2023-12-14 17:20